发展现状
目前我国是世界上集装箱的**制造大国,并在这一生产领域创造了三项世界**。我国集装箱年生产能力已达580万TEU(标箱),居世界**;生产集装箱的规格品种世界**,我国集装箱生产从干货集装箱到一般货物集装箱,以及特种集装箱、箱式运输车,规格品种已达900多个,能满足各种运输需求;集装箱产销量世界**,世界集装箱产销量是392万TEU,其中我国集装箱产销量已达374万TEU。经历过金融危机,**集装箱货运量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恢复往昔的繁荣,而更趋向于缓步恢复。2010年11月美国的进口箱量比同期2009年较低谷时,上升了14.2%。不过,这同时也是连续*3个月进口箱量低于2008年同期水平。按teu算,11月美国的进口箱量比10月微跌了0.9%,但比09年11月增长了14.23%。按箱数算,11月的进口箱量比10月小幅上涨了0.2%,比同期则上涨了14%。另外,2010年至今,按箱数算,进口箱量比09年增加了14.2%,但比08年微跌了1.2%。同期,按teu算,进口箱量同比增加了15.9%,但比08年下跌了近1%。 [2]
前景预测
2011年集装箱市场货量的增长总体不改稳步上升势头,集装箱市场供求关系相对平稳,但仍有运力过剩的压力,供求形势不会胜于2010年。困扰航运业者的并不主要是需求方面。预计2011年**经贸将继续复苏,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也将有进一步的增长,增幅可能在8%左右。不过,由于经贸复苏总体比较缓慢,同时各国的经济刺激措施在未来逐步淡出,因此估计2011年市场货量的增长有可能出现小波动,但总体不改稳步上升势头。在**的航运市场中,以中国、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在**集装箱航运格局中的地位将继续上升,中东、拉美等新兴市场集装箱吞吐量在**集装箱航运市场的比重也在上升,而美国和欧元区等发达经济体的消费可能仍将疲弱,经济增长乏力。运力方面则是业内共同的担心之处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,航运市场供过于求的压力仍将持续存在。截至2010年9月初,油轮、货轮和集装箱船的订单占现有船队的比例仍分别高达28.5%、54.5%和24.9%,而且随着市场的回暖,部分公司重启造船计划,新船订单迅速增加。在当前形势下,我国集装箱行业的投资潜力如何?又存在哪些投资机会呢?
托运人责任
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,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。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。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:
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;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,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,有托运人承担;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,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,由托运人承担;如集装箱货不满,或是垫衬不良,积载不当,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因而引起货损、货差,概由托运人负责;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,所引起的货损事故,应由托运人负责;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*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,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。
责任限制
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,承运人应承担的较高赔偿额。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。整箱货的赔偿按照国际上的一些判例:
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,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;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,仍按件数计算;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,不属海运,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,则按陆上运输较高赔偿额办理;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,遇有灭失或损坏,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,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。
统一责任制
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。按照这种制度,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,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,都按统一的责任内容负责。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,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,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。
网状责任制
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。按照这种制度,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,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,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,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。例如,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,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;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,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。
航运公会集装箱规则
在一些国家集装箱船航线上,各航运公会为了垄断各自航线上的集装箱运输,都分别制订了供货方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规则。这些规则,是由各公会针对公会营运范围内的航线情况制订的。因此,各公会的规则内容各不相同,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,即船货双方的责任是一样的。规则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集装箱装卸港,集散运输;集装箱运输**术语解释;各种运输交接方式船货双方责任;订舱手续及货运资料申报;各类条款包括提单,加批条款,港口条款和意外条款;
提单签发;设备交接手续,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;交货手续;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;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,费率变更规定;币制,贬值,增值规定;
集装箱后方堆场
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、保管和堆存的场所。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,统称为堆场。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。是集装箱运输“场到场”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(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“大门口”进行交接的)。
空箱堆场
专门办理空箱收集、保管、堆存或交接的场地。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。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。它可以单独经营,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。有些国家,经营这种空箱堆场,须向航运公会声明。